保险“炒停”是短视行为

2023-07-24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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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鑫/文近日,监管电话进行窗口指导,要求保险公司在7月31日下架预定利率3.5%的保险产品。这意味着,在银行存款降息、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不断走低所触发的利率下行周期,一路狂飙的预定利率3.5%的保险产品也将成为历史“绝唱”。

这段时间,保险代理人的朋友圈充斥着相关产品即将停售的信息,积极游说消费者赶紧抓住最后的机遇上车。的确,在7月31日之前,代理人还有一段销售窗口期,“炒停”盛宴无疑具有诱惑力。

但是,这种炒停其实是一种短视行为,其带来的潜在风险不容小觑。

回顾保险行业发展史,“炒停”可谓一直存在。例如,1996年-1998年间,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从最高的10.98%直接降至2.25%,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也出现大转弯,监管紧急发布通知,将保险预定利率调整为不超过年复利2.5%。尽管面临潜在的利差损风险,保险行业还是在一段时间内大力推销高预定利率产品。但销售盛宴过后,利差损随之而来,给了保险行业“重重一击”。

回到当下,尽管监管明令禁止炒作停售保险产品,甚至近几个月里在保险行业展开了一场针对销售端“炒停”的自查,但有些保险公司对于代理人的这种行为还是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其中原因,恐怕与个别保险公司面对经营压力的不得已而为之有关。

但无论是从消费者个人需求还是从保险公司长远稳健发展来看,“炒停”都不值得鼓励。

基于对安全类资产的需求,理财型保险——增额终身寿险成为消费者青睐的产品,这也带动了保险市场保费的增长。特别是在银行接连下调存款利率的情况下,关于增额终身寿险的“炒停”更是持续了三四个月之久。对消费者来说,一个经常被忽略的问题是,“炒停”的产品并不一定是“好产品”,也不一定是匹配自己需求和风险偏好的产品。购买保险的本质是为个人或家庭的人身健康、财产安全进行风险管理,而不是单纯博取理财收益。消费者需要思考自己的需求,而不是偏信营销人员的“话术”。高现价的保险产品意味着负债端的高成本,消费者关注产品的同时也应关注保险公司未来能否有足够的偿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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